读者须知
 
 读者入馆须知

1、图书馆采用一站式开放管理模式,读者须持本人“一卡通”刷卡经门禁进入图书馆,“一卡通”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不得持他人的证件入馆。
2、图书馆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室(204、205、208、216、217)、自然科学图书借阅室(304、308、317)图书可外借,其他阅览室内文献只限馆内阅览。
3、图书馆开放时间为7:00~22: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另行通知),开馆时间读者可到一楼总服务台或通过自助借还机办理图书借还手续,并可通过移动图书馆或图书馆网站上查询图书借阅情况。
4、读者应爱护图书馆的书刊资料和各种公共设施,书刊阅后请放在图书回收车上,由工作人员上架,请不要自行上架或私自乱放;不得撕页、涂污、圈点馆藏图书。如读者在借阅过程中发现图书有污损,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阅。
5、读者应文明利用图书馆,进馆应着装整洁,禁止赤足、穿拖鞋、背心入馆。
6、读者入馆后请保持安静,手机须调至振动状态;交谈、走路要轻声,禁止喧哗;阅览区内禁止接打手机、交谈、讨论问题。
7、读者要注意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等,不得将有异味或带汤、汁、籽、皮的水果及食物带入馆内,禁止在阅览区吃零食,离开图书馆时请将座位上的垃圾清理干净。
8、为保证图书馆安全,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进馆,禁止在馆内吸烟、用火。
9、图书馆禁止占位,违者将被取消阅览资格。
10、毕业生离校或教工调离前,须还清所借的图书。研究生、博士生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须向图书馆提交本人毕业论文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须网上提交。
11、图书馆设有监控系统和图书检测设备,读者在馆内请注意个人举止言行,文明利用图书馆,如果读者出现各种违规行为,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读者在经过检测仪离开图书馆时,如遇检测仪报警或停电等现象,请主动接受值班、保安人员的检查。对于未办理借书手续欲将本馆书刊带出者,一经发现,图书馆工作人员将有权暂时扣留该读者的证件,并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如果发生火警或者危险,请不要慌乱,切勿使用电梯,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有序地通过安全通道离开。